机关党委理论学习第二小组讨论新时期党员思想行为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 2016-09-19 浏览次数: 17

    6月30日上午,由组织部、纪委办、工会、研究生院、基建处等部门处级领导干部、支部书记组成的机关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二小组开展“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专题讨论,机关党委书记朱以忻同志主持。
  四位中心发言人紧密联系党的理论发展和坚定理想信念的实际,联系党的基本路线和做好各项工作实际,联系党员义务、权利和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思考如何身体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校工会副主席魏有章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阐述了自己的认识及体会,表示会坚持求真务实,切实服务于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基建处处长许建飞结合自身岗位,从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三个维度阐述新时期共产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此确保做好各项工作。校纪委副书记、监察处长潘锦全则结合学习体会及部门工作实际,指出作为学校机关部门党员,一定要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模范作用,要确立学习目标,坚持学习;要热爱工作,有效工作;要坚持自律,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在学校各项工作中成为正面典型、标杆和样板,发挥正能量。
  机关党委书记朱以忻联系党的历史和今天所处的历史方位、承担的历史使命、现实责任,对新时期党员标准作了详细阐释,强调学校机关管理部门党员标准在于善于学习,创新意识强;业务精通,服务本领大;秉公办事,社会形象好;敬业爱岗,道德境界高;清正廉洁,自我要求严。
  机关党委十分注重党员的理论学习,5月份根据机关实际,扩大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将所有机关处级干部纳入机关中心组学习范围,根据实际分成四组,指定负责人及学习秘书,确保学习落到实处。